COVID-19 和商業保險:保險公司需要了解的內容
COVID-19 擾亂了世界各地的企業。 即使是那些仍然營業的企業也面臨著保護工人和管理傳染的困難。 那些根據政府命令關閉的工廠還面臨收入損失和需要對其場所進行消毒等障礙。
被顛覆的企業需要幫助,他們首先關注的就是他們的商業保險單。 因此,保險公司在疫情期間解釋保單、管理索賠和降低風險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
哪些類型的保險適用於大流行索賠?
當談到 COVID-19 保險時,一切都取決於保單。 3 月初,Pillsbury Law 的律師 David F. Klein 建議企業“在任何中斷發生之前”審查他們的保險。
一些公司幾周前進行了這項審查;其他人現在正在面對 COVID-19 的干擾這樣做。 兩家公司都依靠保險公司來解決關鍵類型的業務中斷問題。
Klein 寫道,幾種不同類型的保險可能涵蓋各種與大流行相關的索賠。 這些包括:
涵蓋核心業務功能中斷以及支持業務功能。 除了供應鏈問題外,這將適用於經濟放緩和停工。 一般責任以及管理層的特定責任的承保範圍。 這裏的情況可能包括商業空間的污染以及使用該空間的人聲稱他們沒有受到管理層的保護。 承保**即將發生的活動和旅行。 承保**工傷賠償。
雖然客戶可能對這些類型的保險有任何疑問,但並非所有問題都適用於涉及新型冠狀病毒的情況。 例如,對於某些企業來說,一般責任保險可能不適用,因為該企業並未引發冠狀病毒大流行的開始,商業責任保險提供者 Layr 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Phillip Naples 寫道。
可選保險和 COVID-19
除了檢查標準保險單的語言外,保險公司及其客戶還需要權衡是否有任何額外的背書、附加險或補充保險可能適用於 COVID-19 索賠。
例如,保險律師 Diana Shafter Gliedman 和 Nicholas R. Maxwell 表示,如果企業因政府實體發佈限制或阻止企業以典型方式使用其財產的命令而遭受損失,則“民事當局”保險可能適用。 因此,如果就地避難令關閉了一家企業,該企業可能會向其民事當局尋求説明。
保單還可能包含背書或附加條款,以擴展「發生」等關鍵術語的含義。 一個例子是為供應鏈或或有業務中斷提供保險的保單,Miller Johnson 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Jeffrey G. Muth 說。
根據供應鏈或或有業務中斷批單或附加險,即使企業本身沒有經歷傳染,企業也可以申請 COVID-19 相關損失的保險。
Muth 舉了一個例子,一家食品服務公司在其供應的酒店因大流行而不得不關閉時失去了業務。 雖然酒店可能能夠根據實際傳染性顯示“事件”,但食品服務公司可能無法。 但是,如果食品服務公司有供應鏈或或有業務中斷保險,它可能能夠依靠此類保險來解決酒店關閉造成的損失。
逐案覆蓋率
但是,企業是否可以依賴可選保險,取決於企業是否首先購買了該保險。
由於具體的政策語言各不相同,而且某些類型的保險只能通過背書或附加險獲得,“對於是否會覆蓋任何特定類型的索賠,沒有硬性規定,”律師事務所Holland & Knight的合夥人 Thomas H. Bentz Jr.和Joseph Guay說。
Bentz 和 Guay 寫道,與保險公司一起審查保單是企業確定其 COVID-19 相關索賠是否包括在內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障的唯一方法。 客戶將依賴他們的保險公司來解釋承保範圍、澄清某些條款並在可用的情況下提供説明。
政府對企業保險需求的回應
特定保單條款的語言會影響 COVID-19 相關索賠和承保範圍。 隨著地方、州和聯邦政府和機構尋求應對大流行,這些層面做出的決定也將影響政策的適用方式,Akin Gump 律師事務所的 Shawn Hanson 和其他法律專業人士寫道。
一個例子是新澤西州的一項法案,該法案要求財產保險公司承保與 COVID-19 相關的業務中斷索賠。 該法案於 3 月中旬提出,但不久後被新澤西州議會撤回審議。 該法案的贊助者表示,他想給保險公司更多時間來決定是否自行擴大此類保險範圍,Hunton Andrews Kurth 律師事務所的 Lorelie S. Masters、Michael S. Levine 和 Kevin V. Small 解釋說。
其他州已經效仿。 2020 年 3 月 24 日,俄亥俄州立法機構提出了一項法案,要求保險公司承保與 COVID-19 相關的損失。
與新澤西州的法案一樣,俄亥俄州的法案將允許保險公司向該州的保險總監要求報銷承保索賠。 俄亥俄州的法案還包含其他限制:它僅適用於位於俄亥俄州的投保客戶,符合條件的員工人數不超過 100 人,並且在法案生效之日享有業務中斷保險。
俄亥俄州和新澤西州的法案都沒有解決因病毒或細菌造成的損失的排除問題,這是商業保險單中的一個常見特徵。 White and Williams 的律師 Anthony L. Miscioscia 和 Timothy A. Carroll 指出,法案對這項排除條款的沉默可能會給保險公司帶來麻煩。
“因此,該法案將迫使保險公司支付首先不構成對承保財產的’直接有形損失或損害’的損失,並且似乎也打算要求支付,儘管保單存在明確的病毒排除條款,”Miscioscia 和 Carroll 說。
目前,新澤西州的法案已不在州議會的討論中。 然而,俄亥俄州的法案仍可由該州通過,其他州可能會頒布自己的相同法律版本。
保險公司可以期待什麼?
“在越來越多的國家/地區,受病毒影響和死亡的人數將繼續上升,”Novarica 研究和諮詢高級副總裁 Mitch Wein 在《保險創新報告》中說。 保險公司可以預期,在未來幾個月內,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客戶都會遭受業務中斷。
一些保險機構已經為保險公司提供工具,以更好地解決大流行病的擔憂。 例如,保險服務辦公室最近發佈了兩項可選認可,供保險公司在 COVID-19 相關情況下提供有限的業務中斷保險, Christine G. Barlow 在 PropertyCasualty360 中寫道。
保險公司不僅僅是商業保險的提供者。 他們本身也是企業。 因此,保險公司需要考慮自己的業務相關因素,例如,當大量保險客戶需要保險專業人士的一對一建議時,如何支援大部分遠端工作力。
關於 COVID-19 將對企業和整個社會產生的影響,仍有很多未知數。 但是,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保單語言和可用的數據模型做出某些決定。 通過幫助企業瞭解和利用他們可獲得的幫助,保險公司解決了風險並在經濟中提供了穩定的力量。
*圖片來自:langstrup/©123RF.com, Aekkarak Thongjiew/©123RF.com, ammentorp/©123RF.com *